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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懷孕專業人員教育訓練」北、南兩個場次,請踴躍報名

本案課程訂於今(107)年4月16日至17日辦理北區場次、4月24日至25日辦理南區場次〈如報名簡章〉,參加對象如下:
一、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社政、衛生、教育、勞動等未成年懷孕業務相關承辦人員。
二、民間團體承辦未成年懷孕服務之工作人員。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4月9日止,或額滿為止。
四、本案聯絡人為胡專員,電話:02-89115595分機607。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辦理

 

公告依據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7年3月12日社家支字第1070102440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