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類型:以工代賑人員。
二、職稱:以工代賑人員。
三、名額:1名。
四、性別:不拘。
五、年齡:18歲以上,65歲以下。
六、工作地點: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七、公告期間:114年12月2日至114年12月8日。
八、聘用期間:自上班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九、資格條件與工作說明:
1.資格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本縣列冊在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且有工作能力者優先。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單親弱勢家庭且有工作能力者次之。
2.工作內容:
(1)協助社會福利、一般行政等相關業務。
(2)協助業務收發文等相關庶務。
(3)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3.待遇:
(1)比照勞動部規定基本時薪每小時新臺幣190元整。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據在職天數核算)
(3)婚假、分娩假、陪產假、喪假、勞動節。
十、報名規定:
1.請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戶籍謄本、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請貼附2吋相片),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以工代賑人員,並於114年12月8日前(郵戳為憑,
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社會救助行政科劉先生,聯絡電話:05-5522654)
2.資格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十一、備註:面試成績以達75分為錄取,本次徵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三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