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或實際居住事實,18歲以上,64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有心智缺陷致者,經縣內機構(社政、衛政、勞政、教育等相關單位)轉介服務。 二、服務方式: 監護/輔助宣告諮詢服務 三、服務諮詢專線:05-5523365 王督導
一、服務對象: 設籍本縣或實際居住事實,18歲以上,64歲以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或有心智缺陷致者,經縣內機構(社政、衛政、勞政、教育等相關單位)轉介服務。
二、服務方式: 監護/輔助宣告諮詢服務
三、服務諮詢專線:05-5523365 王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