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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愛心卡申辦及使用方式1120322

適用對象:

(1)敬老卡---設籍本縣年滿65歲以上者。

(2)愛心卡---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未逾重新鑑定或換發日期者。

(3)愛陪卡---設籍本縣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其「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位中列有「國內大眾運輸工具」者,得為其必要陪伴者申辦陪伴卡一張,其持卡人不限資格。

實施方式:

(1)公路客運部分---電子票證每人限申請一張,上車/下車均需於車上驗票機刷卡;採不限次數及里程免費搭乘與本府合約之客運業者營運路線班車。

(2)大眾捷運系統部分---直接於驗票閘門刷卡進入搭乘,無須臨櫃買票。

(3)陪伴卡應緊隨身心障礙持卡者之後使用,始得享有半價搭乘之優惠,另其半價應自費儲值,本府不予補助。

申辦方式:

(1)持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印章及1張二吋半身彩色照片,至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核發。

(2)首次核發製卡費用由本府負擔,俟後持卡人若有遺失、人為損壞等情形,仍由本府負擔製卡費,惟每2年以1次為限(以第一次重製換卡之日起算),超過次數辦製卡費用應由持卡人自行付費。(匯款金額:新台幣100元整、匯款帳號:玉山銀行南港分行(8081182) 帳號:94537000000008   戶名: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資格喪失之情形:

(1)死亡。

(2)戶籍遷出或未實際居住本縣。

(3)身心障礙資格喪失。

(4)遺失未通報致遭冒用。

(5)借予他人、冒用他人免費票證,經本府查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