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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整合模式試辦計畫

服務內容

致力於協助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的身心障礙者,經服務後得以正常回歸家庭、社區。

並提供以下服務:

1.提供評估與諮詢服務。

2.擬定個別化的行為輔導計畫。

3.執行現場輔導或家庭支持服務。

4.連結服務對象之醫療、社政、勞政等所需相關資源。

服務對象:

1.設籍本縣之1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評估有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者(以智能障礙、自閉症為主)

2.未在學且居住家中或社區者優先(含日間有接受服務,但不包括使用身心障礙日間機構服務者)

3. 申請者經由委辦單位評估具符合資格者提供服務

洽詢單位:

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生涯重建輔導專業協會/市話05-5361361 /公務手機0931-035279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05-552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