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內容:
致力於協助具嚴重情緒行為問題的身心障礙者,經服務後得以正常回歸家庭、社區。
並提供以下服務:
1.提供評估與諮詢服務。
2.擬定個別化的行為輔導計畫。
3.執行現場輔導或家庭支持服務。
4.連結服務對象之醫療、社政、勞政等所需相關資源。
服務對象:
1.設籍本縣之1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經評估有嚴重情緒行為問題之身心障礙者(以智能障礙、自閉症為主)。
2.未在學且居住家中或社區者優先(含日間有接受服務,但不包括使用身心障礙日間機構服務者)。
3. 申請者經由委辦單位評估具符合資格者提供服務
洽詢單位:
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生涯重建輔導專業協會/市話05-5361361 /公務手機0931-035279
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05-5523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