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林縣中低收入老人住屋修繕補助辦法

  • 分類:老人福利科
  • 發布單位:老人福利科
  • 發布日期:113-02-17

本辦法補助對象為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且年滿六十五歲以上,已列冊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本府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

本辦法之補助以實際住屋設施為限,其項目如下:
一、臥室、廚房及浴廁等設施修繕。
二、供電、照明、給水、排水及防水設施修繕。
三、牆壁、天花板、樓梯及地板修繕。
四、無障礙設施修繕。
五、其他住宅安全相關設施修繕。

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以下簡稱公所)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
二、戶口名簿影本或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
四、施工前彩色照片(擬修繕部份)。
五、估價單:須載明修繕項目、規格、數量、單位、單價及總價,且須加蓋店章(含公司行號名稱、統一編號、電話、地址、負責人)。
六、切結書。
七、建物登記第三類謄本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無使用執照者,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七十九條第三項規定檢附證明文件。

※但房屋非申請人所有者,應檢附自申請年度起一年以上之租(借)用契約書影本及房屋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