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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家庭暴力被害人庇護安置服務簡介

  • 類別:家庭暴力防治
  • 發布單位:社會工作科
  • 發布日期:114-03-12
內容


一、「雲林縣家庭暴力防治緊急庇護家園」係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人口販運防制法於92年7月成立啟用,家園共設置15床提供婦女及其未成年子女緊急庇護,並鑒於兒虐個案尋覓寄養家庭不易之過渡時期,97年度起將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安置之對象,納入服務。

 

二、服務對象:

(一)因遭受家庭暴力,無安全處所或擔憂返家再度受暴,而需庇護以維護人身安全之婦女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需安置之兒童及少年之緊急安置處遇。

(三)「人口販運防制法」所需緊急保護或安置之婦女且經機構核准安置者。

 

三、申請方式:
(一)至警局或各分駐所提出庇護安置需求。
(二)至醫療院所驗傷並提出庇護安置需求。
(三)撥打113陳述受暴且提出庇護安置需求。
(四)主動聯繫本府社工提出庇護安置需求,聯繫電話:05-5348585。

 

四、服務內容:
(一)生活照顧
1.提供保護輔導安置、膳食、情緒支持。
2.提供兒童、少年及隨行子女就學協助、臨時托育等。
3.針對有醫療需求者,陪同接受醫療診斷與治療服務。
(二)法律諮詢與協助
1.保護令、離婚、監護權等基本法律概念釐清。
2.協助預約本府社會處之法律諮詢。
3.協助聲請保護令。
(三)心理諮商與輔導
協助連結雲林縣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之心理諮商服務。
(四)職訓就業轉介
針對有就業及職訓需求者,協助利用就業服務站、求職網站進行就業媒合。
(五)團體服務方案
提供團體輔導及活動帶領,協助婦女自我滋養和自我認識。
(六)其他福利服務資源整合
視個別情況轉介所需服務,包含租屋資訊等。
(七)後續追蹤輔導
對於離開庇護家園者進行兩個月追蹤,以關懷個案生活概況及安全評估。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