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約用人員
二、 職稱:約用社工人員
三、 名額:1名
四、 性別:▓不拘 □生理性別男 □生理性別女
五、 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是 □否(請說明:)
六、 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是 □否(請說明:)
七、 工作地點: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八、 工作條件:需精通國台語,並自備交通工具。
九、 進用時間:114年1月1日起或依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十、 上網期間:113年 11月 19 日至113年 11 月 26 日止(公告7天)。
十一、 資格條件與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具備資格之一者):
1.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書。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社會工作科系、第三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4.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所定學科及學分規定者。
(二)工作項目:
1.招募及辦理新倡導關懷人培訓教育訓練。
2.辦理倡導關懷人持續教育訓練及督導服務。
3.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老人獨立倡導關懷訪視服務。
4.相關行政事務、業務宣導等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三)待遇:
1.每月新臺幣3萬8,898元整(如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新臺幣4,000元整;具專科社工師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具碩士(社工相關)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
2.年終獎金1.5個月。(未滿整年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發給)。
3.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約用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十二、報名方式:
(一)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各1份。
(二)請於113年 11 月 26 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3樓(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徴114年度雲林縣機構老人獨立倡導關懷方案計畫社工員」字樣;符合資格者由本府訂期後另行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十三、總平均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本項甄選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1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十四、聯絡方式:黃安妤小姐,電話:05-55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