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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約用社會工作員徵才公告(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

  • 類別:社會類
  • 發布單位:社會救助行政科
  • 發布日期:113-09-18
內容


一、人員區分:約用人員

二、職稱:約用社會工作員

三、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四、公告期間:113年9月18日至113年9月25日

五、工作地點: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六、資格條件與工作說明:

(一)資格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ㄧ: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三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二款規定者。

(二)工作內容:

1.辦理「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諮詢服務、個案訪視、個案服務、家庭服務、辦理研習課程及資料統計等相關業務。

2.參加相關會議、在職訓練及個案家庭訪視評估。

3.相關行政事務、業務宣導等業務。

4.其他交辦事項。

(三)待遇:

1.每月新臺幣3萬7,765元整(如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每月加給新臺幣4,000元整;具專科社工師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具碩士(社工相關)以上學歷者,每月加給新臺幣2,000元整)。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3.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四)其他: 精通國台語,須具有汽(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七、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自傳、履歷表(含照片)、畢業證書影本(含實習證明)、歷年成績表、社會工作師執業執造影本(無則免附)各1份,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臨時約用社會工作員,並於113年9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逕送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2樓社會救助行政科 吳茂賢 先生收(聯絡電話05-5522641)。

(二)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八、備註:面試成績以達75分為錄取,本次徵選除正取外,得酌增候用人員1名,候用期間三個月(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