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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專科)社工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代收審查費用「免開立扣繳憑單」

  • 類別:社會工作類
  • 發布單位:社會工作科
  • 發布日期:113-03-21
內容


關於(專科)社工師繼續教育課程認定、積分採認代收審查費用,為衛生福利部委託本會依「社會工作師與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及甄審審查收費標準」代為收取之規費
依財政部臺北國稅局112年6月20日財北國稅綜所遺贈字第1120017478號函,屬衛生福利部之所得
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繳費單位免依同法第89條第3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即免開立扣繳憑單※
 

詳細資訊請見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官網連結 https://www.mswa.org.tw/tw/news/show.php?num=174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