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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約用人員徵才公告(住宿式服務機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

  • 類別:社會類
  • 發布單位:老人福利科
  • 發布日期:112-05-18
內容


一、人員區分:臨時約用人員

二、職稱:社會工作員

三、名額:社會工作員1名

四、性別:不拘

五、工作地點:雲林縣政府社會處

六、工作條件:需精通國台語,並自備交通工具

七、進用時間:依通知報到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

八、上網期間:112年5月18日至112年5月24 日

九、資格條件與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

     1.領有專科社會工作師證照書。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社會工作科系、第三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

     4.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所定學科及學分規定者。

 (二)工作項目:

     1.推動品質提升卓越計畫,提升老人福利機構服務品質提升服務。

     2.組成品質提升卓越計畫專家輔導團至本縣申請老人福利機構辦理品質提升卓越計畫指標輔導。

     3.陪同相關領域專家輔導團至本縣申請老人福利機構辦理品質提升計畫輔導,擬定每月訪視輔導行程。

     4.至少每三個月查核本縣老人福利機構辦理品質提升計畫指標情形,提升服務品質。

     5.強化輔導團專家與申請品質提升卓越計畫單位之溝通聯繫。

     6.辦理品質卓越提升計畫輔導查核、說明會、審查會議及年度成果報告,處理本計畫行政事務等。

     7.其他與本服務相關之工作。

 (三)待遇:

     1.月俸為新臺幣3萬4,916元整(具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或專科社會工作師專業證書每人每月增加新臺幣2,000元、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

       新臺幣1,000元)。

      2.依勞動基準法、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給假。

十、報名方式: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則免付)、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證明正本(請註明職稱 

        及工作內容),另請註明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時間及實習時數各1份,並於112年5月24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或逕送雲林縣政府社會處老

         人福利科張社工師收,信封請註明「應徵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品質卓越提升計畫社工員」字樣;符合資格者本府訂期通知參加甄審,資格

         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十一、本項甄選正取人員1名,備取人員1名,若正取人員未報到時,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十二、聯絡方式:張郁如社工師,電話:05-5522663,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3樓。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