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遴選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少代表實施計畫
本屆為第2屆中央兒童及少年代表,由本府遴選1至3名中央兒童及少年代表(下稱中央兒少代表),與各地方政府遴選之兒少代表共同組成中央兒少代表團(下稱代表團),復由代表團進行「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下稱院兒權小組)、「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下稱部兒權小組)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事故傷害防制推動小組」(下稱部傷害防制小組)等3小組分組選舉或協議。
一、中央候選人報名資格:
- 中央兒少代表於每屆任期開始時應未滿十八歲,且曾任或現任本縣兒少代表,自願登記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相關小組兒少代表候選人。各候選人應按附表1-1、1-2格式提供簡歷與佐證資料。
- 本府鼓勵並協助具多元背景且符合前述資格之兒童與少年登記為中央兒少代表候選人。
- 於當屆(第2屆)任期開始時(即112年1月1日)為未滿18歲者,換言之,須為94年1月2日以後出生者。
二、報名方式:
- 掛號寄送或親自送件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婦幼及少年福利科(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張小姐收。
- 收件截至111年5月13日止(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三、遴選日期:
預計於111年5月25日(星期三)辦理,報名初審符合者,將發文予以公假出席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