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案收件期間延長至109年6月30日止。 二、檢附活動簡章及活動宣傳圖片。
一、旨案收件期間延長至109年6月30日止。
二、檢附活動簡章及活動宣傳圖片。
依據雲林縣警察局109年6月5日雲警少字第109002157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