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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徵才公告-婦幼科

  • 類別:徵才資訊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發布日期:108-02-20
內容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徵才公告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臨時人員
一、職稱:臨時人員
二、名額:臨時人員1名
三、性別:■不拘 □男性 □女性
四、上網期間:108年2月20日至108年2月26日。
五、工作地點、時間及需求人數:
工作地點:本府(社會處)
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30
需求人數:臨時人員1名
六、資格條件、工作項目及待遇:
(一)資格條件:
1.國內外研究院所(幼保、護理、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
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著有成績者。
2.或國內外大學(幼保、護理、社會工作或兒童福利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
相當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著有成績。
(二)工作項目:
1.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及出差相關業務。
2.居家托育服務、社區宣導、出席相關會議、托育課程、審查及訪視準公共化托育補助案件及外勤工作。
3.其他交辦事項。
(三)待遇:
1.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4,000元整核算,具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護理師專業證照之專
業人員每月增加補助新臺幣2,000元整,具專科社會工作師專業證照之專業人員每月
增加補助新臺幣2,000元整,相關科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增加補助新臺幣1,000元
整,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7,000元整.本計畫下任職滿一年加給新臺幣1,000
元整(申請者需於前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任滿一年),嗣後每二年調整薪資一次,每
人最高調整四次,每次加給新臺幣1,000元整,每人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4萬1,000
元整。
2.年終獎金1.5個月(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3.本項人力連續任職於「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管理及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建構
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及本計畫下年資得併計算。
4.依據本府及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要點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5.其他: 精通國台語,須具有汽(機)車駕照,並自備交通工具。
七、報名方式:108年 2月 26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自傳、履歷表(含照片)、畢業證
書影本、應徵工作名稱各1份,寄至雲林縣政府社會處4樓婦幼及少年福利科收【信封
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八、聯絡方式:張玉欣小姐,電話:05-5522575,
電子郵件ylhg20472@mail.yunlin.gov.tw,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