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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祖孫托育人員訓練課程

  • 類別:育兒服務類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發布日期:107-12-28
內容


祖孫托育人員訓練課程
祖父母倘尚未取得托育人員資格者,須接受托育人員專業資格課程(126小時)並取得結業證書,才符合申請祖孫托育補助資格。
(一)依序排列優先錄取對象(須設籍雲林縣):
1. 祖父母與未滿2歲孫子的戶籍皆設籍在雲林縣(檢附祖父母及幼兒戶籍 資料證明文件)。
2. 倘幼兒尚未出生,以媽媽手冊取代幼兒資料(檢附1.媽媽手冊2.媽媽手冊與父母關係之戶籍資料)。
3. 近期可能為祖父母之一般社區民眾(檢附戶籍資料)。
(二)報名時間:108年1月14日至108年3月15日止。
(三)報名地點:
1.縣政府社會處4樓婦幼及少年福利科。
2.各鄉(鎮市)公所。
3.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四)收件時間:早上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五)注意事項:
1. 課程皆為假日班(週六、週日),倘有異動或錄取通知,以縣政府社會處/育兒服務類網站公告為主。
2. 縣政府將依報名時間及期別志願優先順序,將先以網路公告錄取人員,並於每期上課20天前以郵寄通知錄取人員上課日期及地點。

公告字號

婦幼及少年福利科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