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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法部分條文修正(104.06.03)

  • 類別:合作社業務
  • 發布單位:社會救助行政科
  • 發布日期:104-06-03
內容


合作社法於104年6月3日公布修正部分條文(第 1、3、3-1、6、9、9-1、11、14、19、20、22~24、30、32、33、36、39、40、45、55-1、60、73~74-1條條文及第三章章名、第六章章名;增訂第 7-1、54-1~54-3條條文;並刪除第 41、75-1 條條文),為適用修法後相關條文,請各社於召開社員大會時,依上開合作社法修正條文提案修正章程,並於申請變更登記時併同將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等資料函送本府備查。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