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至104年3月16日截止,屬地方性之申請案件,請務必於104年3月2日前送直轄市政府社會局、縣(市)政府核轉;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社家署網站(http://www.sfaa.gov.tw/SFAA/default.aspx)之最新消息下載使用;申請時請檢附申請表2份、詳細計畫書2份及相關(民間團體須檢附章程及立案證明)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