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推動婦女福利,落實婦女權益及提升本縣鄉鎮市公務人員及婦女福利專業人員性別主流觀念及建構性別平等意識,特規劃辦理本計畫。二、本案預計由本縣2個鄉鎮市公所承辦,請有意願的鄉鎮市公所踴躍申請,並於本(103)年9月30日前據以擬定計畫函送本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