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對象:設籍本縣之老人,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或領有榮民院外就養金之榮民符合中低收入資格,並符合計畫內醫療費用或看護費用補助標準者。申請程序:申請人檢附相關資料向轄區公所遞交相關表件後再層轉本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