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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修正部分規定

  • 類別:婦女福利
  • 發布單位:婦幼及少年福利科
  • 發布日期:105-09-12
內容


一、為協助婦女及中高齡創業,勞動部自98年2月16日訂定「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今(105)年7月15日發布前揭要點修正規定,放寬創業貸款條件及適用對象。
二、勞動部為協助婦女及中高齡創業,擴大適用對象,讓更多民眾受惠,今(105)年7月15日修正發布「微型創業鳳凰貸款要點」部分規定,主要有4大放寬措施,說明如下:
(一)滿足創業資金需求,增加再次申貸規定:為配合微型創業貸款獲貸者實際創業需求,於設立登記5年內,如有增貸需求可再次申請,增貸額度為最高貸款額度扣除初次獲貸金額(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稅籍登記者最高50萬元)。
(二)放寬新創事業定義,擴大協助對象:申貸資格之設立登記年限放寬至未超過5年,民眾於公司行號設立5年內都可來申貸。
(三)鼓勵離島青年創業,放寬申貸年齡:原本可申請本貸款者為20-65歲婦女及45-65歲中高齡者,今開放20-45歲離島青年也可申貸,促進離島青年創業。
(四)因應多元學習方式,放寬申貸條件:將數位課程納入創業研習課程,民眾參與政府辦理之數位課程之證明也可做為申貸應備文件之課程證明。
如想瞭解更多創業貸款、創業課程等資訊,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92-957,或上微型創業鳳凰網http://beboss.wda.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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