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期間各托育機構應注意事項
一、颱風期間各托嬰中心應確實做好公共安全維護及預防整備工作,並應因應各類型災害防救,應即成立災害防救緊急應變處理小組,加強平日防災演練,熟練救災技巧,遇有災害發生,應確實依緊急事件通報作業流程辦理;針對土石流及淹水潛勢區範圍內之機構必要時應儘速疏散撤離。
二、請各中心至經濟部水利署防災資訊服務網/防災避災工具/登錄「接收淹水語音廣播」服務系統,嗣後負責人或聯絡市話變更時,亦應至該系統變更資訊。
三、相關網址:http://fhy2.wra.gov.tw/Pub_Web_2011/Page/Frame_MenuLeft.aspx?sid=29&tid=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