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營運績效評估分數達80分以上,為「營運績效合格」。101年度營運績效評估分數達80分以上,為「營運績效合格」。102年度營運績效評估分數達80分以上,為「營運績效合格」。103年度營運績效評估分數達80分以上,為「營運績效合格」。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