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為宣導重視女性權益,辦理「103年度『為臺灣女孩喝采』臺灣女孩日簡訊標語甄選」活動,請 查照。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3年6月20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87942B號函辦理。二、為響應聯合國自2011年指定10月11日為「國際女童日」,我國於102年7月亦指定每年10月11日為「臺灣女孩日」;為宣導該節日意義,教育部向各級學校學生徵求14字以內「為臺灣女孩喝采」之標語文字,並進行專家評審及網路選傳後擇優頒獎。三、檢附教育部來函及活動甄選辦法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