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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範本,提供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或機構喘息等服務者,需要同步換約作業

※如有擴充服務項目成為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提供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或機構喘息等服務者,需要同步換約作業

※如有擴充服務項目成為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提供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或機構喘息等服務者,需要同步換約作業

※如有擴充服務項目成為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提供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或機構喘息等服務者,需要同步換約作業

一、旨揭定型化契約範本業於113年3月15日公告,衛福部已轉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輔導所轄長照機構於113年6月前報送修正服務契約,於113年9月底前完成審核,俾全數長照機構於113年12月底前與長照服務使用者、家屬或支付費用者全面完成換約。
二、考量老人福利機構或身心障礙機構亦有擴充服務項目成為長期照顧服務特約單位,提供如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或機構喘息等服務,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輔導所轄辦理長期照顧服務特約之老人福利機構或身心障礙機構,重新檢視其定型化契約有無需參照旨揭長照機構各類定型化契約重新報核服務契約,並同步依上述期程辦理換約事宜。

※各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範本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