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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及新冠XBB疫苗接種事宜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3月27日社家老字第1130104004號函及113年4月3日社家幼字第1130104360號函辦理。

二、自即日起65歲以上「機構住民」及「洗腎患者」接種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後,至少間隔8週即可再接種1劑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請機構惠予配合衛生局(所)協助安排符合上開資格之機構住民接種PCV13及PPV23相關作業。

三、為提升感染新冠後易發生重症或死亡之高風險族群免疫保護力,自113年4月9日起,提供65歲以上民眾(含55-64歲原住民)、滿6個月以上有免疫不全以及免疫力低下患者可再接種1劑新冠XBB疫苗。

四、相關公文、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計畫、XBB疫苗接種說明等文件,已公告於本府社會處網站(https://social.yunlin.gov.tw/Default.aspx)—公佈欄—老人福利服務公共安全專區項下供下載運用。

詳如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