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為防範本縣老人福利機構發生火災意外,請各單位落實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為防範火災事故發生,請各單位依下列建議事項,辦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本府將不定期列入機構輔導查核重點項目:

1.裝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應確實作動,及早通報消防機關。

2.自衛消防編組成員應依消防防護計畫之夜間編組及任務等,執行火災確認、通報、初期滅火、避難引導等應變行動,並確實與消防人員交接火勢發展及人員避難疏散情形等重要資訊。

3.機構內寢室物品堆(存)放空間、儲藏櫃等應與熱源保持適當距離,落實用火用電管理。

4.針對室內吸菸、使用打火機等可能引火之行為及物品應落實管制,並加強宣導應於正確區域吸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