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林縣政府聲明:長輩用餐不能耽誤,本府積極輔導復辦水林蘇秦村長青食堂,維護長輩權益

  • 分類:社會類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發布日期:112-05-18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2.05.18

針對媒體今(18)日報導水林長青食堂因場地問題,暫停供餐1案,本府於日前接獲關切後,除多次請執行單位儘速處理相關事宜外,今日下午,社會處林文志處長也親自到水林海豐社區豐德宮,與當地村長、豐德宮主委進行了解,同時蔡孟真議員,水林代表會副主席陳竹城,蘇秦社區、海豐社區兩位理事長也都在場,經多方溝通,考量長輩用餐不能耽誤,村長已連結善心人士贊助、提供餐食服務,本府也擬定對策,除將持續協助復辦水林蘇秦村長青食堂等事宜,也與村長及社區領導人討論備案,以維護長輩權益。研商時,人在嘉基回診的黃文祥議員亦來電關心。

 

另針對本府長青食堂服務說明如下:
一、長青食堂執行單位,非營利單位,而係共同執行老人福利措施的服務提供單位。
二、對於執行單位與提供場地處所豐德宮管理委員會針對場地使用所生包含水電費用等,應由雙方合意。經核定執行單位應悉依本縣112年度長青食堂服務計畫及申請核定計畫辦理,而水電費依計畫為得檢據並於核定項目額度內辦理核銷,惟該協會於水林蘇秦村辦理長青食堂期間所報支核銷項目並未有水電費用。在此一併說明。
三、為鼓勵社區老人走出戶外參與社區活動,獲得情緒支持與關懷,增進社區老人身心健康,進而推展本縣各村里社區長青食堂,藉以凝聚社區的向心力,落實社區照顧老人之政策、在地老化及活躍老化的樂活目標,推動補助長者共同會餐及提供多元服務,本府將積極輔導復辦水林蘇秦村長青食堂,維護長輩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