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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聲明新聞稿

  • 分類:社會類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發布日期:111-08-30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8.30
有關今日(111.08.29)一名徐姓民眾於臉書社群貼文家暴案件相關內容與事實未盡相符,並對於本府社會處及社工有所誤解乙事,顯有說明的必要,特發聲明如下:

 

一、首先對於徐姓民眾家庭遇有親屬間糾紛情事深感遺憾。

 

二、家庭暴力事件的發生,很多緣起於家屬間的糾紛,往往各有立場,本府社會處為了建立信任合作共同防治暴力事件的發生,在接獲家暴案件通報經評估後,無論是相對人或被害人皆會依照其需求指派社工提供專業的協助,該則貼文所指委外社工即為本府社會處所委託指派之社工。

 

三、又因著家庭暴力案件的態樣,處理單位包含警政、地檢署、法院、衛政、社政等部門,例如保護令是由法院審理核發,而違反保護令係經過警察調查、地檢署偵辦、法院審理判決等程序,由各單位各司其職,非單一部門掌理及執行。

 

四、另徐姓民眾提到通報聯繫過程社工回應內容及態度部分,經查顯有誤解,本府社會處基於落實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概以要求社工提供最具專業之服務,併以服務熱忱自持,一併澄清說明。

 

綜上,本府社會處基於落實推動家庭暴力防治,社工對於服務之當事人及家屬皆盡力提供協助,促進正向溝通、良好互動,並且說明相關權益及處理方式,必要時也尊重當事人決定來提供司法扶助或諮商服務,另對於文中所提之情事在維護案件相關人包含徐姓阿嬤的權益及隱私前提下無法過多揭露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