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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期滿說明會

  • 分類:社會類
  • 發布單位:社會處
  • 發布日期:111-07-2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1.07.21

雲林縣政府今(21)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縣身心障礙服務中心二樓文康室舉辦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期滿說明會,縣長張麗善特別指示社會處副處長陳怡君到場鼓勵所有參加戶及頒發證書,期望在透過縣府的幫助下,能憑藉自己的雙手脫離貧窮,翻轉自我命運,創造美好人生。

雲林縣府今日下午舉行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期滿說明會。雲林縣府今日下午舉行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期滿說明會。
陳副處長指出,縣府長年以來相當重視貧窮議題,本著關懷與照顧本縣弱勢家庭的決心,積極推動與落實相關福利措施,更運用「資產累積」模式,於102年開辦本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協助弱勢家庭累積有形與無形資產,達到脫離貧窮目標。辦理迄今,接受縣府方案服務的弱勢家庭已達七梯次,總計201戶(其中第一、二、三梯次已方案期滿,共計83戶,其儲蓄用途用於教育53戶、 創業5戶、購屋8戶、多種用途17戶),而今年第四梯次(30戶)已完成3年儲蓄期,因此舉辦方案期滿說明會,向參加戶說明後續帳戶結清之相關內容。

 

陳副處長表示,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之服務對象為本縣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家戶,並同時具有下列條件:1、有工作能力者。2、有國中以上至大學以下之就學子女。3、本身配合度高並具強烈意願與動機。參加戶每月存3,000元,政府相對提撥3,000元,持續存滿3年,至少有21萬6,000元之儲金,此筆儲金將用於方案3大指定目標─教育、創業及購屋,協助家戶積累無形資產;另參加戶亦需配合方案條件參加研習課程及志願服務,透過研習課程之參與、提昇及充實自我能力,累積自身有形資產,並藉由志願服務,學習在接受他人幫助時亦能以自身力量回饋他人,實踐善的循環。

 

陳副處長亦表示,縣府於106年配合衛生福利部開辦「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主要服務對象針對105年1月1日之後出生,且符合列冊低(中低)收入戶及長期安置2年以上之孩童,符合資格孩童的家長可依自身經濟狀況,選擇每月存款金額500元、1,000元或1,250元,並擇一每月固定存款;衛生福利部則1:1相對提撥金額,每年最高提撥以1萬5,000元為限,持續儲蓄至孩童年滿18歲,最高儲金為54萬元,可作為孩童年滿18歲後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就業或創業的基金。只要是符合兒少教育發展帳戶資格的孩童們,皆可參與此帳戶。若想了解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或是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等內容,可逕向社會處(05-5522655)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