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雲縣府舉辦「國土農業發展論壇」 為農民爭取公平正義之補償

  • 分類:不分類
  • 發布單位:城鄉發展處
  • 發布日期:111-04-2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11.4.27

雲林縣是全國唯一將農業權列入縣級國土計畫的縣市,為維護農民權益及追求公平正義,雲林縣政府今(27)日於國立雲林科技大學舉辦「國土農業發展論壇」,邀請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教授、雲科大科技法律研究所王服清教授等法、學界專家學者,以「農縣自主」、「農地維權」為主題,探討農地受限下國家應予之補償義務,進而爭取農業權入憲,以保障農地的財產權及發展權。

雲縣府舉辦「國土農業發展論壇」 為農民爭取公平正義之補償雲縣府舉辦「國土農業發展論壇」 為農民爭取公平正義之補償

全國國土計畫於107年公告實施,基於國家糧食安全,匡列全國農地需求總量為74萬至81萬公頃,並於縣國土計畫審議過程中對於農業縣課以負擔更多農地之義務,國家並未提出相對之補償措施。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若糧食安全無法確保,影響遍及全國,國家糧食安全為全民之責,非農業縣市之必然責任,不能只由農業縣市獨擔。在此機制下農民首當其衝受害最深,縣府期望能透過稅制、補償及相關資源挹注,讓農民可以獲得更公平之對待。」

縣府期望能透過稅制、補償及相關資源挹注,讓農民可以獲得更公平之對待縣府期望能透過稅制、補償及相關資源挹注,讓農民可以獲得更公平之對待

雲林縣政府舉辦本次論壇,邀請法學、地政、農業、實務等面向的專家學者特別針對從國土計畫法對全國農地需求總量、農地分級及法令之管制對農民、農地限制所形成之特別犠牲,探討國家應如何予以特別補償,使長久以來處於弱勢的農業,能與其他產業併同擁有相同的發展空間,更思考在現今農業人口大幅下降之下,臺灣是否有相關的配套措施,來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今日論壇亦探討現行法令上加諸農業縣不合理之相關限制,不能僅靠管制來守護農地,一定要積極地配合資源投入,保障農民有安身立命的基礎。中央並應考量農地發展受限後,對農民及農業縣之經濟影響,在統籌分配款上規劃給予為糧食安全犧牲後相對應的補償措施,使農業有足夠的發展能量,更可減少城鄉間之差距。因此由雲林縣政府提出農業權概念,希望透過論壇論述有所依據,極力向中央爭取,盼中央聽見廣大農民心聲,對於特別犧牲,應給予特別補償,照顧到為我們守護農地最辛苦的農民,保障農業大縣未來農業永續經營。

 

農委會前主委陳保基教授指出,農地它沒有任何稅賦來挹注,又要負擔非常大的糧食安全責任。今日論壇跟以往討論農地管理不太一樣,探討的是農地的珍貴與價值。對於農耕土地面積占60%以上的雲林縣來說,張縣長勇於挑戰傳統國土計畫法,對於農地既要負擔糧食安全,卻無法從中收到地方要的賦稅,為什麼不成立一個基金或在財政收支劃分法裡補助雲林縣?這是一個很有意義且講得通的。因為依據現行管理方式,農地會不斷流失,等到農地流失之後,這才是災難的開始;農地要管理要限制沒有關係,但農地發展受限下應要有合理補償,雲林縣為農民爭取公平正義之補償這條路應該要繼續推動下去。

 

城鄉處長林長造提及,雲林縣是全國唯一也是首創,將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中,透過國土計畫土地利用的方式來看農業發展,我們認為雲林縣被劃8.8萬公頃,但農業產值一年約莫800億,與工業產值動輒上兆相比,差別很大,造成年輕人流失,剩下高齡化長者留在農業縣市經營,這很不公平不正義的。希望透過今日論壇找出重點,替雲林縣農民爭取包含產財權、財政收支劃分法,甚至最終希望農業權能夠入憲,保障庶民農民基本的權益。

 

張麗善說,農民在看天吃飯情況下犧牲相當多,但在糧食安全上,又要農民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雲林縣政府期待透過專家學者透過群策群力、集思廣益,讓雲林縣農業發展及農民福祉雙贏,期望國土計畫法及農業發展條例等相關法令規定,可以進行更公平合理之調整、激發農業發展潛力,創造農業未來無可限量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