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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宣導長青食堂因應美豬輔導作為

  • 分類:社會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9-11-0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11.06 
因應中央政府日前宣布明年1月1日起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雲林政府將全力落實食品端查核強度,輔導在地豬肉加入雲林良品、校園營養午餐及長青食堂,全面使用在地國產豬肉。張麗善縣長強調縣內學校、長青食堂一律使用零瘦肉精肉品,未來將持續媒合外縣市學校、長青食堂選購雲林良品豬肉。

雲林縣政府宣導長青食堂因應美豬輔導作為雲林縣政府宣導長青食堂因應美豬輔導作為

雲林縣政府積極於日前召開長青食堂聯繫會議,並由雲林縣衛生局林小玲科長講授因應美豬相關作法,社會處林文志處長表示,長青食堂因應進口美豬輔導作為:
一、    宣導各長青食堂採買各項食材時,應購買國產溫體豬,或冷凍肉類需標示「肉品原產地」,不得購置含瘦肉精之豬肉。
二、    宣導各長青食堂,食用含瘦肉精之美豬可能導致的後果,宣導文字:「服用過量萊克多巴胺的民眾,可能產生副作用包括引發心悸、心血管疾病,甚至會出現噁心、頭暈、手顫抖、心悸、血壓上升等身體上的症狀。」
三、    宣導各長青食堂如何購買豬肉產品,例如:「超市、大賣場、餐廳、便當店、小吃店、傳統市場、攤販...等等所有的消費通路,不論是生鮮、加工或是餐飲食品,都必須強制標示進口肉品的產地來源國,讓消費者有所選擇。消費者只要選購國產台灣豬肉,甚至認明零瘦肉精聯盟,就保證絕對是100%不使用萊克多巴胺的優質豬肉。」
四、    加強輔導各長青食堂確實保留當天食物樣本,以隨時配合本縣衛生局稽核之用。


此外,配合本縣衛生局110年加強肉品稽查及抽驗,加強肉品抽驗業別:輸入業、販售業、製造業、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學校、長青食堂、餐飲業)。新制從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若業者沒有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可依法處4萬~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