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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不暴走,孩子正成長』 家事好說-雲林縣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 6/1日啟動囉!

  • 分類:不分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9-06-01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9.6.1
雲林縣政府配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今(1)日全縣實施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以達到降低6歲以下兒童因父母離婚議題而影響安全及受照顧品質,並及早針對未進入司法程序之離異或高衝突家庭提供專業服務,而推動本縣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以落實兒少權益。

 

縣長張麗善指出,鑑於國內離婚人口約8成左右係夫妻雙方協議離婚自行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僅2成左右至家事法庭由法官仲裁或調解委員調解,其中,有關夫妻雙方離婚者對子女的權利義務約定事項往往欠缺形之於文字或僅口頭約定,離婚後兩造分別各自生活,對於當時口頭約定子女照顧事項可能因時間久遠或生活情境與條件改變而毀諾,致易衍生親權糾紛;或夫妻雙方離婚後,取得子女監護權之父或母方,可能因婚姻期間相處過程不愉快的種種因素無法配合雙方對於子女之權利時,便會衍生各種衝突事件,或將子女視為兩方攻防利器,子女無法享有完整的父母之愛,造成子女心理嚴重創傷成為脆弱家庭,子女在成長階段與異性交往階段容易複製父母相處模式,在人際關係中也會缺乏自信和安全。

 

張縣長進一步表示「請還給孩子可以同時愛爸爸媽媽的權利」,在雙方無法繼續成為夫妻,如何瞭解為人父母者對於子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與負擔,並繼續維持扮演友善父親或母親!因此,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可提供給相關協助包含個別諮商及團體諮商服務,若有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需要,可於本縣各戶政事務所(含辦事處)填寫「離婚登記6歲以下子女案件關懷表」,將由專人提供相關服務。

 

社會處長林文志強調,雲林縣社區式家事商談服務,可在各戶政事務所(含辦事處)填寫關懷表後,將由家長所居住之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工進行訪視了解服務需求後,並依家庭之需求轉介由財團法人雲林縣雲萱基金會提供諮詢、個別諮商及團體諮商服務,歡迎大家踴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