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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住宿式機構禁止訪客禁令採有條件開放

  • 分類:社會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9-05-0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5.06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5月1日宣布有條件開放住宿機構訪客,雲林縣政府表示,能夠體會住民家屬的心情,惟國際疫情仍未趨緩,且機構內為高風險長輩,為保護縣內機構住民健康安全,雲林縣住宿機構訪客禁令,採有條件開放。


縣長張麗善表示,縣政府調查縣內機構防疫需求及建議,考量母親節將至,盼能兼顧家屬探視親友和心理關懷的需求,本縣有條件開放訪視探親,相關原則如下:
(一)    長照機構多為弱勢及長者等高風險族群,將採取「防疫優先、專業評估、漸進開放」的管制探視原則小幅度有限開放。
(二)    實地探視採取預約制,以管理訪客人數,並採實名登錄管理探視者的個人資料、健康聲明及旅遊史等資訊。限制具武漢肺炎感染風險,或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的人進入機構,以確保住民健康。
(三)    採實名制,分批分流,以「限人數、限時間、限地點」的原則,即每一機構或會客室,採預約每個時段(30分鐘)只限一組2名家屬;對於重症臥病者,則只能一寢室1人限時30分鐘探視,每次會客後機構應適度清消,再接受下一組家屬會客,並應妥善規劃探視者動線。
(四)    除原本提倡的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也不得共餐;若因機構作業不同而需預約探視時間,也應向家屬妥善說明。

 

上開開放條件,家屬仍需視機構探訪公約事先預約,受理機構須衡量公共空間及安排訪視人力滿足家屬探視需求,若機構訪客調查相關武漢肺炎感染風險間,發現無法掌握,或訪客有不實切結情事,機構仍可拒絕探訪,有關相關探訪條件,未來將視疫情逐步開放。

 

另  原則上,學校戶外場地先行假日開放,上課日仍不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