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雲林參考資料112.09.08
為提升社會福利資格認定及津貼發放效率,雲林縣長張麗善指示社會處應儘速審定113年度各項社福資格及津貼發放。 8日上午9時社會處處長林文志於縣府社會處婦女福利服務中心4樓視聽教室,召開113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總清查會議,邀集各鄉(鎮、市)公所及社會處各科研議相關審核作業及擬定統一的審查機制。
社會處召開113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總清查會議。
社會處指出,社會救助體系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審查,攸關其他福利津貼的審查標準與發放,因此,審查工作除公所村(里)幹事及相關人員外,社會處亦全處動員,期能以最快速與最有效率的方式完成清查作業。
社會處前於111年修正相關規定,為便利民眾申請及取得社會福利資格,如有提出家戶人口因無法履行扶養義務或特殊情形,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免附法院判決書等相關證明文件,社會處逕派社工前往訪視與關懷,實際了解家戶情形,另外,對於申請不符補助標準之家戶,也會協助轉介其他資源,給予最適切的服務與協助。
雲林縣長張麗善指示社會處應儘速審定113年度各項社福資格及津貼發放。 社會處提醒鄉親,如需申請113年度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可攜帶申請人印章、戶內人口之金融存簿封面與內頁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學生證、醫院診斷證明書等)前往戶籍所在地村里辦公處辦理,另若對於113年度各項福利津貼或補助申請有任何問題,均可洽戶籍所在地公所或本府社會處(05-5522655)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