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
將自113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
攸關你我的權益
請粉粉轉分享~
自住住家用房屋,新增『辦竣戶籍登記』條件
1.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且 辦竣戶籍登記
3.沒有出租或營業
自住房屋符合以上3條件,就能適用稅率1.2%
房屋稅改「按年」計徵,以每年2月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如果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請於開徵40日(即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前向當地主管機關申報
【貼心提醒】還沒設立戶籍的粉粉,請把握時間於114年3月22日前遷入戶籍並提出申請,享自住用稅率1.2%。
想更深入了解房屋稅2.0專區
詳情請看 https://reurl.cc/MOV6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