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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案,請有意參與113年度及114年度獎勵計畫之機構,於113年9月27日前隨函檢附機構申請表一式2份送本府彙辦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辦理。

二、機構申請表請分年度申請,並依限函送檢附一式2份送本府彙辦,俾利審查作業進行。

三、旨揭獎勵計畫及機構申請表等資料已公布於衛福部長照專區網站(https://1966.gov.tw/)─服務項目─住宿式機構服務─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項下;或詳如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