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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有關「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問答集

一、衛生福利部有鑑於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已於112年10月11日修正發布,並自同年10月13日施行,為使各界熟悉法令規定,或進一步了解實務常見問答,該部就近次修法相關常見問題更新問答集。

二、旨揭問答集亦公告於該部長照專區網站(https://1966.gov.tw)/長照服務人員專區/長照人員相關問答集。

三、附件:「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