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申請主軸項目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各司及社會及家庭署網站。
二、各單位之申請計畫,不限於前開主軸項目,若具有創新性、實驗性及整合性質,亦可提出申請。惟為符合公益彩券回饋金不作為替代財源之原則,請勿提報下列案件:
(一)與衛生福利部各司及社會及家庭署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相同性質者。
(二)已於本縣社會處、衛生局112年度及以前年度單位預算,或附屬單位預算編有預算辦理之計畫。
(三)非本縣社會處主管業務之計畫。
三、本次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請於111年4月15日前透過社會福利補助計畫申辦資訊網 (以下稱申辦網,網址:https://sfpweb.sfaa.gov.tw/)提案,全國性計畫請函送申請表1份至本署;地方性計畫請函送申請表1份至地方政府。